我校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者:蒋红燕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914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董帅

副组长:徐进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蒋红燕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一般应来自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本科推免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列,科研潜力突出。

(二)硕博连读生:本科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且硕士期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署名获奖人)

(三)申请考核生:本科和硕士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硕士期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署名获奖人)。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28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月25日前学院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10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蒋红燕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综合成绩=材料分*20%+答辩分*80%

公开答辩时间:10月13日(周三)13:00地点:待定

要求:PPT汇报8分钟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52090600-8202邮箱:101005003@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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