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460

各团总支、团支部、团员:

2018年度,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建设新时代的先锋,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为实现世界一流大学东大梦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19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评选并表彰2018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9修订版)》。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

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9修订版)》。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甲级(先进)团支部集体无需申报,由太阳集团1088vip团委推荐产生。

三、评选流程

1、优秀团员、团干、甲级(先进)团支部在2019410号下午5点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申报。(智慧团建操作守则见附件2

2、优秀团员、团干部可同时申报,再由学院团委评审决定。

共青团太阳集团1088vip委员会

201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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