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团员:
在2017-2018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我院根据校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4月9日前,各团总支、团支部在本支部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进行支部评审。要求各团总支、团支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支部终评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将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进行院级终评,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甲级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提名,甲级团支部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是否提名为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如获提名,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各院系团委报送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完成《东南大学团支部建设台账》;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 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甲级(先进)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申报;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由学院团委书记在系统内直接提名,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智慧团建系统内导出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1份),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以及附加材料】。请各团总支、团支部于4月9日17:00前上报,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开展东南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东南大学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全院共青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落实,为推动东南大学共青团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
共青团太阳集团1088vip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