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系,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的福建籍本科生源(学生父母家庭所在地为福建)
二.评选条件
1. 优生奖学金:
1.1获得过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1.2或获得过“单项奖”中“单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
2. 科技活动奖学金:
2.1获得过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程序设计大赛、信息安全技术大赛等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奖项(校级,省级,全国)
2.2对于一项科技活动,只按照参加者在年度比赛中获得的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不重复颁奖;
3. 特困生助学金:
3.1获得过“国家贫困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且在获奖当年,申请人的成绩排名需在本专业前50%以内
3.2在当年国家贫困助学金申请中,被认定为“特困生”的福建籍生源,当年可获得本公司提供的2000元助学金;
3.3获得特困生助学金的同学,如当年同时获得“优生奖学金”和“科技活动奖学金”资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项奖金;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星网锐捷奖学金及助学金评选条件详见附件《星网锐捷奖学金管理办法》。
2、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上报《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申请表(2011)》(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见填写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格式按《星网锐捷(助学金)证明模板》,星网锐捷【奖学金】证明模板)(纸质版一式两份)。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辅导员处。
3、学工系统学生无需申报。
附件一:星网锐捷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