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就业办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18浏览次数:24

1、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如人才的接受函等)请于本月底前交院系学办。
2、去上海工作的同学如不能提供上海市落户函,请提供回原籍的本人申请或户口、档案挂靠的接收函(南京只有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接收户、档一并挂靠)。
3、出国的同学需提供OFFER复印件和空白协议书、回原籍的本人申请或户、档挂靠的接收函,如协议书已签单位,还需提供解约证明。
4、升学的同学需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于放暑假前一个星期交院系学办。
5、对于7月份不能正常毕业离校的学生,请到院系学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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