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及金额:
请在学工系统助学金子系统查询
奖项名称 | 金 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每人4000元�学年 |
二等 | 每人3000元�学年 | |
三等 | 每人2000元�学年 |
附:201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10月12日- | 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助学金子系统进行申请,具有贫困生资格的学生才能申请,申报理由需完整、真实。系统将于10月26日关闭,逾期不予补报。 |
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 |
学生处在学工系统进行校审。 | |
学生处将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