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已经开展多年,我校自2003年积极参与其中,有力地贯彻了“科教兴国”、“西部大开发”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支援了西部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志愿者选拔工作,通过西部支教这个育人的重要途径,培养更多的新时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东南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组 长:刘 波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 军 归柯庭 刘鸿健 孟 新 王 斌 熊宏齐
项目督导员:张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向全校发布招募信息等具体事务及解释工作。
二、基本内容
研究生支教团是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自愿的原则,通过在全校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担任一年的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志愿者同时可以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以及开展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的统一规划,我校2010年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名额为13人。
所有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回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均不占用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达)。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参照学校选拔流动助教的条件进行选拔。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的工作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将负责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服务地项目管理经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支教团团长统一保管转递)。
3、学校作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设立支教志愿者奖学金等方式,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每月68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受援地交通费用。
4、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完成服务工作后,服务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签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发放统一的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步骤
1、公开招募
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在我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及电话,确保学生及时了解招募信息。2009年9月29日前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者从所在院系团委书记处领取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填表后交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楼620室),并提交申请书、学习成绩单。
2、严格筛选
2009年10月9―12日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统一组织面试,根据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身体健康状况以及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进行考察、筛选,最终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3、培训派遣
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研究生支教团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及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志愿者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保留、人事档案关系、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费用等政策保障工作。在正式派遣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
各有关事宜请与东南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52090185
E-mail: tw@seu.edu.cn
东 南 大 学
附件:通知详情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