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各有关部、处:
根据教学司【2009】25号文件、《东南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和《东南大学2010年招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简章》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1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同时推荐少量直博生或公派留学预备生。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推荐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在201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组 长:郑家茂(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副组长:王保平 刘 波
成 员:刘鸿健 刘松玉 李久贤 朱 明 孟 新 熊宏齐
秘 书:申翠英
2、教务处承担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事务及解释工作。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1)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
(2)院(系)专家考核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平均绩点)排名(按首修课程全部学生参加排名)位列专业前35%;申请公派留学预备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年级前20%;申请担任流动助教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专业前45%;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年级前60%。
2.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生要求无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含实践环节)。
3.英语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在70分及以上。申请公派留学预备生的学生要求CET-4在520分以上并且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IELTS 6.0以上[TOEFL 550分以上或90分以上(百分制)]】。
4.身心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为了适应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申请公派留学预备生者优先;申请直博生者优先(注:所报专业为我校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申请交叉学科者优先。
(二)破格条件
基本条件中的第4、5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1.一般破格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或几条可破格: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奖项(第1获奖人)。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优秀成果者(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取得发明专利,前3名)。
(4)省级以上“三好生”、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
(5)平均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5%(或前三名)者。
(6)申请支边支教计划、流动助教者。
符合上述一般破格条件者,至多只能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首修以及英语要求三项标准中破一项。破格底线掌握为:
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且符合一般破格条件者,平均学分绩点至少应排在专业前40%或仅有1门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且该课程目前已及格。
所有申请免试研究生者且符合一般破格条件者,英语CET-4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TEM-4达到60分及以上。
2.特殊破格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全国竞赛一等奖、国际数模竞赛特等奖和一等奖、挑战杯特等奖(含课外科技和创业大赛特等奖)等奖项;对个别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获得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奖项,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院(系)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后予以推荐,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
3.体育特长生破格
对个别确有特殊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体育特长生,由高水平运动队管理部门和学生所在院系联合推荐1-2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严格审定后予以推荐,但学生有关材料要进行公示。
(1)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性及以上运动会比赛第三名及以上名次
者或团体项目的骨干。
(2)无替代和减免学分的课程(含实践环节,除体育课),且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2.0。
(3)英语水平要求通过CET-4及以上,2005年6月以后CET-4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符合基本条件第4款和第5款。
以上所有破格申请及国家单列计划的推免生等破格申请须按程序上报,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批结果为准。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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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包括流动助教推免生和支教、支边推免生),各院系可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其所报专业。
四、关于流动助教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我校在推免生中包含少数流动助教(流动助教名额分配表另行公布),流动助教应符合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实行公平竞争。院(系)负责考核推荐,用人单位进行考核、选拔,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有关进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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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支教、支边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支教、支边推免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由校团委负责,最后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和材料于10月13前报送教务处。
六、
推免生名单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免试资格。名单未经公示无效。
教务处电话:52090214/83792408 监察处电话:52090126/83791874。
七、
各院(系)根据学校发文公布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到教务处领取推免生报名码,组织推免生填写“二O一O年全国免试推荐硕士生的应届本科生申请表”,并由院(系)填写“二O一O年江苏省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电子数据表”。所有材料及最终“名册”和“电子数据表”的电子文稿于
八、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业学位名额不得挪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如不能完成将被收回。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2.5年(个别专业类别根据教指委的要求确定)。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均为自筹经费,除软件工程硕士培养费为4万元/生外,其他类别和领域的培养费标准同全日制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一致,即为1万元/年・生。在学习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申请学校“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将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
九、公派留学预备生和直博生的推荐工作
各院(系)对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者中志愿作为公派留学预备生和直博生进行审核推荐,经研究生院审定后,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不得自行放弃。
十、应注意的问题
1.推免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苏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各院系应制定严格、明确的标准和公开清晰的程序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
2.各院(系)及用人单位要十分重视对推免生政治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程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身体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应将有关情况填写在表格的有关栏目中,以利于审查和录取。
3.推荐名单(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动助教)必须经各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集体研究确定。
4.鼓励跨专业接收推免生,所需指标由接受学生院系、推荐学生院系和学校共同解决。
4.凡被确定的推免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十一、被确定为推免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
2.毕业审核课程出现不及格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5.流动助教(含支教、支边)等推免生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1~4项请各院(系)教务助理负责审查并报教务处处理,第5项请用人单位领导负责考核并报人事处处理。
附件一:各院(系)2010届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东南大学推荐硕士生申请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教学 免试研究生 通知
附件一:院(系)2010届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分配表 | |||||||||||
系别 | 名额分配 | 院系须完成名额 | |||||||||
总数 | 学术型内指标 | 校际交流(学术型) | 硕士专业学位 | 院系须用学术型校内指标中完成 | 硕士专业学位指标(用于接受本院系或外院系学生) | ||||||
接受跨院系推免生 | 直博 | 推荐出国预备 | |||||||||
指标数 | 接受的学生来源院系 | 指标数 | 接受的学生来源院系 | ||||||||
建筑学院 | 33 | 16 | 8 | 9 | 2 | 3,13,14 | 2 | ≥2 | 9 | 本院 | |
机械工程学院 | 43 | 20 | 13 | 10 | | | 2 | ≥1 | 10 | 本院,10 |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40 | 19 | 12 | 9 | | | 3 | ≥1 | 9 | 本院,8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3 | 26 | 15 | 12 | 2 | 6 | 4 | ≥2 | 12 | 本院,6,7,10 | |
土木工程学院 | 46 | 22 | 14 | 10 | | | 3 | ≥1 | 10 | 本院 |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6 | 17 | 9 | | 2 | 4,10,19,61 | 3 | ≥2 | | | |
数学系 | 9 | 6 | 3 | | | | | | | | |
自动化学院 | 25 | 13 | 7 | 5 | 2 | 7 | 2 | ≥1 | 5 | 本院,16,22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6 | 13 | 8 | 5 | 2 | 7 | 2 | ≥1 | 5 | 本院 | |
物理系 | 10 | 6 | 4 | | | | | | | | |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 | 8 | 6 | 2 | | 4 | 6,12,19,医学 | 2 | ≥1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 | 10 | 6 | 4 | | | 1 | ≥1 | 4 | 本院,5,10,19 | |
人文学院 | 20 | 12 | 8 | | | | | | | | |
经济管理学院 | 42 | 26 | 16 | | 4 | 7,8,10,12 | 1 | ≥1 | | | |
电气工程学院 | 31 | 14 | 9 | 8 | 1 | 7 | 1 | ≥1 | 8 | 本院,大电类 | |
外国语学院 | 10 | 6 | 4 | | | | | | | | |
化学化工学院 | 15 | 6 | 4 | 5 | | | 2 | | 5 | 本院,6,10,11,12 | |
交通学院 | 60 | 28 | 18 | 14 | | | 4 | ≥2 | 14 | 本院,1,2,4,5,8,9,14,22 | |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 14 | 9 | 5 | | 1 | 电类 | 1 | | | | |
艺术学院 | 13 | 8 | 5 | | | | | | | | |
法学院 | 7 | 2 | 1 | 4 | | | | | 4 | 本院,工程类,医学类,财税金融类优先 | |
吴健雄学院 | 38 | 23 | 15 | | | | 3 | ≥2 | | | |
无锡分校 | 7 | 4 | 3 | | | | | | | | |
软件学院 | 24 | 5 | 4 | 15 | | | | | 15 | 本院,工科类(最好是电类) | |
基础医学院 | 5 | 3 | 2 | | 2 | 7,11,42,43 | 1 | | | | |
公共卫生学院 | 14 | 6 | 4 | 4 | | | 1 | | 4 | 本院,医学类 | |
临床医学院 | 23 | 14 | 9 | | | | 1 | ≥1 | | | |
学习科学中心 | 3 | 3 | 0 | | 3 | 各专业 | 1 | | | | |
集成电路学院 | 17 | 1 | 0 | 16 | 1 | 4,6,7,8,9,10,61 | | | 16 | 4,6,7,8,9,10,11,22,61 |
备注:各院系须按文件要求完成表中“院系须完成名额”中的各项指标数,不能完成的指标将被收回
附件二:
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所在院(系)专业 | ||||||||||||||||
担任过的社会工作 | ||||||||||||||||
获奖状况 | ||||||||||||||||
报学校、专业方向及导师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
志愿作为公派留学预备生:是()/ 直博生:是()/ 专业学位:是() | ||||||||||||||||
学生承诺 | 我申请学校推荐我为2010年免试硕士研究生,并知晓下列有关规定: 一、免研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就业、出国留学、再参加硕士生统考等与免研生身份不相符的要求,学校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不履行承诺的学生,学校将公示相关情况并如实地告之与此相关的问询。 三、被确定为免推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 2. 毕业审核课程出现不及格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 流动助教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若确定我为免试研究生,我郑重承诺不自行放弃免研生资格,否则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
(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填写) | ||||||||||||||||
学 习 情 况 | 注:请各院(系)教务助理附学生成绩单并填写以下各项内容: 1.该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共 人,CET4 分,CET6 分。 2.该生平均学分绩点为: 分,排第 名。 3.该生最后免研综合考核排第 名。 4.该生有如下情况不符合免研条件,申请破格:(没有填无) 教务助理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 推荐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 思想政治表现 | 签名: (分党委公章) 年 月 日 | ||||||||||||||
院系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业务考核情况 | 签名: (院系公章) (本栏不够可附页) 年 月 日 | ||||||||||||||
院(系)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 审定意见 | 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
校研究生公派办公室意见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审定意见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校推免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