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8-31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为新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等。

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学学科门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培训时间:拟于10月中旬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09121213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2009年江苏省高校、中专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准考证》

培训方式:脱产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培训费用:320.00元(单科培训费用每门80.00元),报名费、考试费每人85.00元(其中报名费5元,单科考试费20元)。首次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以上费用由学校统一垫付。补考人员须补交学校垫付的培训和报名考试费用405.00元,并交今年的单科培训费、报名费和考试费。单科培训费每门80.00元,单科考试费每门20.00元,报名费5.00元。

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在报名时预定,费用自理。《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

岗前培训合格,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具有四门课程的合格证书)。四门课程考试和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对专任教师要求)合格者,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
   
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对专任教师要求)主要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该考核由各院系进行,并填写《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一)。并于918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个人报名时间:831--94
报名地点:各院系人事秘书

注意事项:每人交1寸照片1张(贴于准考证上)

院系集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9
7--9号,九龙湖校区 行政楼436 人事处师资科 郭金陵 52090257
9
10--11日,四牌楼校区 五四楼213 人事处师资科 郭金陵
83792621

                                           
人事处师资科

                                           200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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