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课外研学秘书、各项目负责人:
我校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共50项,已经校专家组认真评审和领导批准,正式报教育部备案。现请各项目负责人从速填写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认定书》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在填写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各点:
1、填写以前请从院(系)研学秘书处索取专家评审时填写的《立项评审表》,认真研读评审专家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在《认定书》中加以采纳和体现。
2、《认定书》“经费用途”一栏中的经费合计请按学校审定的项目经费填写,不得超过。中期检查以后视项目进展情况,经专家评审作适当调整。
3、由于05级学生即将在今夏毕业,因此已不适合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有这种情况,应更换项目负责人。
4、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下达表中有“明确项目成员”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请在提交认定书前将明确项目人员。
5、《认定书》须经指导教师和院(系)课外研学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后于
联系人:方霞、蒋艳
电话:52090233、5209029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OO九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