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东南大学特聘教授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26浏览次数:1

    根据《东南大学特聘教授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东南大学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东南大学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务的教师,校外申请应聘者必须办理引进手续,具体可参照“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2、在申报当年1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正高级职务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  

4、学术造诣深厚、取得过学术界公认的突出成果。  

具体要求参见《东南大学特聘教授试行条例》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08831日前将申请者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各单位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学校将在9-10月期间组织专家评审,附件材料供我校组织专家评审时参考。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申请人填写《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请在东南大学人事处网址  http://10.5.6.85/ 下载),一式10份。

校外应聘者应提供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3份)。

其它附件材料包括:

⑴ 附件材料目录;

⑵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⑷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⑸ 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00八年五月十二日

东南大学特聘教授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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