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领导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开始。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详情及申报课题所需材料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
一、报送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复印件请盖院章),《活页论证表》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申请书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评审书》第九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请自行填写。
二、《评审书》须有申请者本人签名,第七项“经费”须盖财务处章。
三、受理申报时间至2007年9月7日 止。请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7日前 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seu.edu.cn
科技处
2007年8月28日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领导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开始。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详情及申报课题所需材料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
一、报送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复印件请盖院章),《活页论证表》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申请书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评审书》第九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请自行填写。
二、《评审书》须有申请者本人签名,第七项“经费”须盖财务处章。
三、受理申报时间至
联系电话: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seu.edu.cn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