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
(一)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见附件)。请不要装饰。可登录江苏人事网站点击“软件表格下载”,从“专家管理处”下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网址是www.jsppd.gov.cn。候选人的附件材料由学历、学位、职称、专利、获奖等证书及代表性论文的复印件构成,单独装订1份。申报单位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附件材料供我校组织专家评审时参考。若有需报国家人事部的重要材料,请每人用不超过一页A4纸的篇幅说明。
(二)数据软盘(或光盘)1张。
联系电话:(025)83793000(兼传真),52090257
联 系 人:刘莉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