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财务处文件
关于2006年年终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有关2006年年终报销、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终报销结算事宜:
1、 暂付款无特殊情况,应全部在年底前冲销完毕,领用现金的暂付款必须在年底前报销或返还。
2、 预开收据的款项年末应全部到帐,不得跨年度。
3、 领用的支票年末应全部冲销完毕。
4、 各种创收收入年底前应及时办理结算,与会计年度无关的收入结算可延至明年。
5、 有项目到款和办班收入的教师和单位,请尽快到财务处查询暂存款,年底前及时入帐。
二、 年终财务工作时间安排:
1、 支票领用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
2、 支出报销的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冲销暂付款和支票的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各种实际支出若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销,可延至明年继续报销。
3、 各校办企业上缴学校利润的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
4、 应返还学校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大病互助金等资金的单位,返还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5、 12月29日为校财务处年终结算时间,停止对外办公。
财务处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