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09浏览次数:1
转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
硕士生第五学期(医学院和MBA除外)应进行论文答辩,即04级硕士生正常答辩时间为本学期结束,如本学期不能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两周之内到培养办办理延期答辩手续,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0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