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05]10号
关于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5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定于2005年元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指导原则
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评聘”为指导思想,以《东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例(办法)》(校通知[2002]、[2003]年版)等文件为依据。
二、岗位设置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仍按2002年设岗方案掌握,满岗、超岗的学科原则上不再评聘。超过60周岁(194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教师,可不占各学科高级职务岗位。
三、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1、申报范围:本校各类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均可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2、基本要求: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东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例(办法)》(校通知[2002]、[2003]年版)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无评审权学科: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条例执行。
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31日。即: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日期之前已获得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等。
四、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有关说明
1、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2005年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能力均应符合《东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例(办法)》[校通知(2002)、(2003)年版]和《东南大学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校通知(2005)2号]文件规定。
2、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有效期
《东南大学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校通知(2005)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均为有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均为有效;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若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已使用过,则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该证书无效,须重新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其有效期至评审通过为止。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学校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可按合格证书上标注的有效期使用至期满为止。
五、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到我校工作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符合学校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部门提出初定职务的申请,经考核合格并审定通过后,予以认定。
六、其他有关说明
1、论文(著)科研成果、转岗评聘、附属医院临床带教医生评聘教师职务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卫生技术职务、从教师岗位调出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等,均按校通知[2004]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录(一)]。
2、学校实行岗位聘任制。首次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聘期5年。聘期未满(除已达退休年龄者外)而申请离岗者(脱产进修的时间从服务期内扣除)按违约办理。不签订聘任协议者,当次评聘的职务无效.
3、各院(系、所)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标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人事处师资科并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4、申报职务收费标准为:申报正高职务200元,申报副高职务150元,申报中级职务100元。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含转评、代评等)所交费用一半留在院系,一半上交学校。超指标申报(含破格),申报人员所交费用全部上交学校。
七、规范评聘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评聘工作应严格按照评聘程序和组织办法操作,公开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评聘政策和评聘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果与实绩,公开评聘结果。严格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已聘任上岗者,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解聘其职务。
八、日程安排
2月28日前 调整学科评审组成员、核实岗位空缺情况。
2月29日-3月11日
(1)申报高中初级职务人员报名、缴纳评审费、填写《东南大学教师晋升( )职务基本情况调查表》;
(2)部门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考核、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向学校报送申报人数及名单。
3月16日-3月28日
(1)学校下达各单位岗位空缺指标;
(2)各学科评审组评议(审);
(3)各院(系、所)人事秘书将学科评审组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分别送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审核。
(4)按要求将材料(见第五条)报送师资科,并在师资科开具交费凭证后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
3月29日-4月16日 核实各院(系、所)上报的材料。
4月18日-4月19日 召开教师高级职务评聘高评委会议。
4月21日-4月22日 召开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评聘高评委会议。
4月25日-4月29日 确定副教授评聘人员。
5月4日-5月17日 有关材料报送省主管部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
5月18日-5月25日 高级职务评审通过的人员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
5月26日-5月30日 《评审表》整理、归档。
6月1日-6月10日 高、中、初级职务聘任发文。
6月11日-6月30日 集中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九、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申报高级职务材料3月28日前;申报中初级职务材料4月11日前。
2、报送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高级职务:
1、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个人申报材料:
a、《东南大学 晋升( )职务基本情况调查表》(一份)。
b、《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c、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d、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需教务
处认可)。(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e、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f、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部门公
章)。
g、我校无评审权的学科(教育管理、思政、体育、会计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出版、图书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申报人员,报送材料的详细要求请到相关系列职
务评聘牵头单位查阅。
中初级职务:
1、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2、个人申报材料:
a、《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b、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岗前培训
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c、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需教务
处认可)。(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d、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教学岗教授材料先报送教务处,经校教学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岗高级职务材料先报送科技处,经重大科技项目岗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录: (一)校通知[2004]5号文件摘要
(二)教师外其他系列职务评聘牵头单位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录一:
校通知[2004]5号文件摘要
一、论文(著)、科研成果
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含会议论文集)或论文摘要上及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均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
关于成果等效参照校通知[2003]24号文件规定。
二、转岗评聘
1、转岗评聘教师职务
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教师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高校教师职务:同级转评,需在我校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时取得的职称外语考试或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的合格证,同级转评时仍然有效);转岗晋升,须在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申报时,其担任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教师岗位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且研究成果须以高校教师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2、转岗评聘卫生技术职务
从非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到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同级转评,除了医学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认定条件,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外,还必须具有低一级卫生技术职务,且在卫生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职龄计算时间截至评审的上一年年底止),经考核确实符合相应的卫生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方可申报转评同级卫生技术职务。
转岗晋升,须在低一级卫生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职务。申报时,其担任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且研究成果须以卫生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三、附属医院临床带教医师评聘教师职务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卫生技术职务
1、附属医院临床带教医师评聘教师职务按照《东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带教医师评聘教师职务办法(暂行)》(校通知[2003]18号)文件执行。
对于具有与拟申报的教师职务同级的卫生技术职务(任职3年及以上)而不具有教师职务的人员,实行允许申报低一级教师职务的过渡性政策,过渡期至二��四年八月一日止。
2、主系列为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及工程系列的专业人员,因工作需要评聘卫生技术职务的,也应在低一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3年以上,且符合卫生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申报时,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对于具有与拟申报的卫生技术职务同级的教师职务(任职3年及以上)而不具有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实行允许申报低一级卫生技术职务的过渡性政策,过渡期至二��四年八月一日止。
上述第二、三条情况以外的校内其他系列之间转岗评聘参照第二条第1款执行。由人事处认定的引进人才,按引进人才特别规定执行。
四、从教师岗位调出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应符合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须不少于同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经学校主要党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附录二:
教师外其他系列职务评聘牵头单位
系列名称 牵头单位 联系人
工程系列(一)--建筑工程 科技处 陆新兰83793170-11
工程系列(二)--机电产业 科技处 陆新兰83793170-11
工程系列(三)--实验、教辅 教务处 林 俐83792431
卫生系列 卫生技术 中大医院 秦 华83272070
编辑出版系列 编辑出版 出版社 翟 羽83793330
图书档案系列 图书档案 图书馆 李紫萍83792410
教育管理系列 教育管理 校机关党总支 朱保叶83792238
学生思政系列 思政教育 学工部 江雪华83794524
幼教系列 幼儿教育 幼儿园 王桂玲83795153
财会系列 财会 财务处 李长玲8379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