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1-14浏览次数:268

 

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我校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以下相关内容,积极申报,要求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有关人员申请材料报校人事处人事科。

一、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

(1)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

(2)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3) 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4) 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项目

详细项目情况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看

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查看《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

1、申请者应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材料中《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应使用2005年版,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标准A4复印纸。

2、申请表可打印填写,但必须由单位加盖骑缝章方能生效。

3、申请德国DAAD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的人员除应按规定提交中文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交英文(或德文)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三份。

4、俄罗斯艺术类项目应提交材料详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5、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1)项目申请表及有关附件;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3)单位公函一份(应附推荐人员名单)。

三、评审费收取办法

2005年报名费、评审费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人,申请人在向留学基金委报送材料时需附有交纳报名费、评审费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电汇凭证、汇票、汇款单等)

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基金与财务部的联系电话:010-66413272,联系人:陈琳、华玲美;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200049509026401625

四、申请受理工作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郑适萌、李宇飞

联系电话:010-66413120/3135/3182/1903801809

传真:010-66413281

联系地址:100031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东南大学人事处

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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