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毕业答辩程序,符合下列答辩要求者方可打印成绩单:
1、所有博士生和非学历硕士生答辩前须由答辩秘书根据答辩要求备齐有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
2、学历硕士生在答辩前须由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审查其答辩资格,并提交一本已定稿的学位论文(须由导师签“该论文已定稿”字样)和有关成果材料;研究生秘书将符合答辩资格的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学位论文被抽中盲审的研究生须按盲审格式的要求将学位论文(博士三本、硕士两本)提交培养办送审通过(盲审的时间一般为50天)。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