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4年国庆节放假7天,时间从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正常上班。现将我校国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10月9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日)分别上10月6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四)的课程。10月8日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各单位(部门)节前要组织卫生大扫除并进行安全检查,节日期间暂不使用的各类电、气、水源要关闭;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通讯渠道要保证畅通。假期中尽量不安排集体外出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安排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外出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注意卫生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